2017年4月16日 星期日

關於菊元百貨的聲明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這是一個物質建設最豐富的時代,卻也是文化資產最容易消失的時代。在全球化的趨勢下,地區性的有形和無形文化資產都面臨強大的威脅,所以我們期待中的文化主管單位角色,應該定位為積極的捍衛者和搶救者,為保存可能消失的文化資產而努力。

菊元百貨於19321128日開幕,是台灣的第一家百貨公司,也是台北進入現代都市生活的象徵,不僅對於民眾的日常生活有重大的意義,也和許多長者有情感與記憶的連結。這是一座有生命力的文化資產,若能繼續存在台北市的街頭,就可以不斷再製歷史與文化的意義。

菊元百貨幸運地躲過戰亂和天災的衝擊,如果無法避過人類對於開發利益的誘惑,那將是台灣文化資產的浩劫,所以我們主張:

1.      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精神在於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,作為文化事務的最高主管單位文化部,應依據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110條,積極要求地方政府正視菊元百貨的存在價值。
2.      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應重新召開審議會,並充分考量菊元百貨所特有的歷史文化意義,將其列為古蹟保存。
3.      國泰集團作為菊元百貨建物的擁有者,如能主動擬定修復計畫,甚至進行更積極的復舊保存,再申請台北市文資會劃為古蹟,不僅可以提升企業形象,也可活化使用古老建物。



台灣歷史學會理事長  李明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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